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过我们多次催促后,仍未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交房手续的,那么作为购买方,您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要求,他们应当对
逾期交付的这段时期内所产生的
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
赔偿。至于
银行贷款方面,原则上不受影响,还是需要您每个月按时足额地履行还款义务。同样的,如果经过我们多次催促后,房地产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无法如期交付房屋并且未能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那么作为购买方,您有权选择
解除合同并
退房。在此种情况下,您还可以同时办理与银行贷款相关的解约手续,但前提是必须提前将剩余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部归还给银行。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