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产过程中,若不幸遭遇开发商延后或拒绝提供
购房合同的情况,您可参考以下几项途径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
购房者依法享有向开发商索取购房合同的权利,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
其次,您也可以考虑请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协调,以期获得更为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您对开发商是否已经为您办理了相关房屋手续心存疑虑,那么您可以前往当地房地局进行查询核实。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预售
商品房的购买人应于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
土地使用权变更及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