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共分五份,其中一份由
购房者自行保存,另一份交由相关公司归档,第三份则送至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同时,还有两份留在银行以备款项支付情况核查之用。对于全额付款及分期付款的客户而言,仅需签署四份协议,具体操作方式为:购房者按约定的日期与开发商或
代理商碰面,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证明档后,共同签订正式的房屋购买合同。预售合同(即
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
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两种形式,分别为
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