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认购者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但由于无法
归责于认购者自身的原因未能签署正式的
房屋买卖合同,此时所缴纳的
定金便可视为预定房价的部分款项,或予以退还。然而,若由于认购者个人原因单方面毁约而未
签订合同,那么该认购者将失去要求退还定金的权利。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