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通常会有五份原件,分别为客户自行保留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一份、由银行进行保留一份以及在缴纳
契税时作为存档之用的一份,无论是选择全额支付还是分期付款的客户,均需签署四份合同。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
购房者需要准备齐全所有相关证明档,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
代理机构正式签署购房合同。预售合同(即
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之间存在以下差异:购房合同主要包含了
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这两种类型。在签署
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首先,切勿轻易交
付定金。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临该项目的销售中心,核实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表明该楼盘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此时您应当谨慎考虑,避免贸然交付定金。
其次,请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具体约定条款。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