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几种情形之中,
购房定金是有可能获得退回的:
首先,只要双方按照约定
严格执行,那么
定金就应该被用来抵扣房价或者退还给支付者;
其次,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以及自然要素的影响,导致
买卖合同无法签订,而且这不是由任何一方的过错所导致的,此时定金也可以予以退回;再次,倘若售房者基于单方面原因造成违约,使得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可以得到双倍的
退款;
最后,除了上述三种情况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是无法退回的。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