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方面,
房屋预售合同及
房产证两者之间存在以下明显区别:
首先,房屋预售合同主要是指预售方与预购方就某一具体房屋达成的约定,即由预售方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已完成建造的
房屋所有权移转给预购方,而预购方则向预售方支付相应
定金或全额房款的书面协议。
其次,房产证则是
房屋产权登记机构所颁发用以确认该房屋所有权所属情况的权威文书,它包含了房屋所有权证以及
房屋共有权证两份证书。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
代理人办理。委托
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