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这是不被允许的,但若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说,便可被认可退还:
首先,双方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后,
定金应当抵扣相应款项或作为
退款处理;
其次,由于某些特殊环境因素导致无法签订合约,或者对于协议以及
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使得双方都无法达成签约,且此结果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的,那么此时定金便有可能被退还;
最后,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有可能被退还,并且是以双倍的形式。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下的定金都是无法退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