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经过法定程序审核并批准的正式合同文件。通常,在房地产开发商进行
商品房预售业务的过程中,会采用这种形式的合同。待房屋建造完毕且交付使用之后,当购买方支付全部
购房款项时,即可凭借该合同直接办理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仅仅是因签订时间和场合的差异而产生的称谓,其与商品房
销售合同在涉及
法律效力方面具有同等地位。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