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方式。通过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实力与智慧,进行互相包容和退让,从而达到解决争端之目的。此种方法具有快捷简便、让人心态平和等优势,同时应严格遵循
书面形式来记录商议过程及其结果。
2.调解方式。在面对无法继续进行的对话情形下,寻求第三方的公正介入,以促进争议各方达成谅解并作出适当让步,进而实现矛盾的最终化解。此时,第三方调解无疑是一个明智且有效的选择。
3.
仲裁方式。将争议事项提交给仲裁机构,由其作为公正的裁判者对
纠纷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一裁终局的效力,若有一方未能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4.
诉讼方式。即一方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争议事项进行裁决。诉讼被视为最终且最具权威性的
纠纷解决途径,也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仲裁法》第八条
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纠纷事项、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