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与他人
签署合同时,契约条款务必严谨清晰,促使其严格按照
合同条款加以履行。若对方
违反合同,我方可依据合同相关内容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对方尽快
履行合同或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载明的义务或执行过程中出现瑕疵,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合同义务、采取适当补救措施以及对补偿损失等各项
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对此明确指出:“在
民事诉讼领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所规定的不动产
纠纷,主要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
相邻关系等因素引发的
物权纠纷。对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政策性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的
管辖原则进行处理。若不动产已经完成登记手续,则以
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址作为不动产所在地;若不动产尚未办理登记手续,则以不动产实际所在位置为准。”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