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购房者与开发商人未能达成正式的
购房协议,仅仅支付了
定金以预订所选房产,那么在此情况下,主合同是无法生效的,而从合同同样亦无法产生效力,因此,购房者有权利向开发商索回定金。然而,若已签署了合法有效的
购房合同,却未订立
书面形式的定金合意,那么在缴纳定金之后,仍应被视为
定金合同已经成立,此时,交付的定金将无法收回。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定金合同的总金额不得超出主合同金额的20%,否则超出部分将被判定为无效。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