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诉讼筹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在于搜集与所涉诉讼案件相关联的各类
证据材料以及撰写法律诉状。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房产证、
购房合同之类的文件;
2.随后,便可依法行事向审判机关提起
诉讼程序。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务必明确司法机构的法定
管辖权限范围,并且根据相关规定提交事先整理妥当的
起诉状及相应的证据材料;
3.自审判机关受理
诉讼请求之日起,
当事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预缴
诉讼费用,以便于审判机关后续开展案件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