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的
撤销权在法律上具有可操作性,然而,若想撤回预售合同,则需严格遵守相关的
法规要求和
合同条款,否则将有可能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倘若出现了法定或者约定的解约条件,则可直接选择撤回预售合同。如果撤回的理由在于卖家存在
违约行为、
欺诈行为或其他
违法行为,那么
购房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寻求
解除合同。然而,如果购房者因自身原因而决定撤回预售合同,那么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旦商品房预售合同正式签署,除非存在法定的无效事由,否则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即刻生效,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
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
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