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时分两类,分别为
房屋预售合同以及房屋
销售合同,其中房屋预售合同包含五个组成部分,包括一份由顾客自行保存,一份归属于公司存档,一份
递交至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另外还会有一份提交给银行作为保存,最后还有一份在缴纳
税费时保存,以备全额支付
购房款项和分期付款的顾客查询之需。至于房屋销售合同,则主要签署于预定的时间及地点,购房者须收集齐全所有必要的文件资料,正式与开发商或其
代理机构签订购房合同。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合同(常用于购买未建成的房屋)以及销售合同(常用于购买已建成的房屋)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主要包括
商品房预售契约(适用于购买尚未建成的房屋)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适用于购买已经建成的房屋)这两种类型。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