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地产纠纷诉讼程序中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建议您准备以下物品:
1.向法院
递交的
民事起诉状共需三份(两份上交法院,另一份在庭审期间使用);
2.个人
身份证明
复印件一份(如果是二代身份证,请务必复印正反两面);
3.受托人
授权委托书一份(若贵方选择由律师或其他
代理人代表参与
诉讼);
4.
证据三套(其中两套需提交给法院,剩下一套用于开庭期间查看)。所述证据应包含以下各项内容:购
买房地产生意的合同文件,
购房款项的发票原件、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文件(若您已拥有该文件)、以及能证明您实际入住日期的相关证据(例如入住通知书、入住预算清单、
物业费用发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文件的手续费收据等等,只要具备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