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买房者有权按照
合同条款行使解除权。在合同规定中,若
当事人一方未能及时履行他们主要的
债务责任,经过合理催告之后,依然没有履行的行为,另一方即可依据此规定
解除合同。对于此类情况,买方解除权的
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换句话说,在这一年之内,买方可以随时通过
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然而,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买方将永久失去解除权(除非是因为其他特殊原因,例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其次,当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时,买方有权要求其支付
违约金或
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事先约定,一旦其中一方违约,应根据具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如何计算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赔偿额。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