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策略,大致可以归纳为和解、洽谈、
仲裁及
诉讼这四种基本方式。对合同当事各方而言,均应遵循公正原则,力求在避免损害大众权益的同时,通过私人间的沟通和商议,达成彼此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若经努力仍未实现和解,则可寻求第三方介入,协助调停此项争议事宜。倘若经过充分的磋商后,依然无法就相关事项达成共识,依据商品房
销售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条款,他们有权利将此事务提交至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定。然而,若仲裁范畴内的争议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当事人仍保留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权利。总的来说,上述各项措施旨在确保
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各类矛盾与冲突得以公平合理地解决。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