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购
买房屋期间发现房产品质存在瑕疵或缺陷,买房者应依据已经签署的
购房协议中所明确的各项条款进行逐项比对,然后针对发现的房产品质问题,严格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加压力,要求其承担维修责任及相应的
经济赔偿。如果因房产主体结构方面的品质未能满足国家标准,从而导致无法按期交付使用,或者在房屋销售完成后,经由专业检测机构鉴定确认房产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那么买方将享有权利选择解除购买该房产的合同,并且有可能要求开发商返还全部
购房款项。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