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过程中,如已缴纳
定金并按照约定切实
履行合同条款,此类情况下所支付之定金可予以退还或者抵作相应欠款。如果此时交
付定金一方出现
违约行为,则定金将自动转为价款。此外,若履约过程未能圆满完成并非由任意一方负责,那么此种情况下所支付之定金亦可予以退还。当收受定金一方出现单方面违约致使履约无法顺利进行时,此类情况下所缴纳定金亦可双倍返回。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