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我们会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交房日为起点,来计量交接物业所拖延的时长。如若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的交房日期进行交付,并且在经过正式催告之后的三个月期限内仍然无法履行其义务,同时也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说明,那么我们便有权解除该份合同,并向开发商索回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要承担起因
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然而,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后的三个月内能够完成交付,那么我们就不能解除这份合同,但是我们仍然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对超过原定交房日期的部分进行
赔偿,以此弥补我们因此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