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争议可经由磋商、和解、
仲裁或
诉讼等方式予以妥善处理。在处理过程中,
当事人有责任首先自行尝试协商解决相关问题;若协商无果,则应按照有关房地产争议的具体事项,将其提交至指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如仲裁未能妥善解决相关争议,则当事人可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