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退还
购房定金的需求时,必须严格按照合约约定加以履行,若不能做到这一点,便应自行承担因违反
定金条款所引发之
违约责任。依照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支
付定金的一方如未能履行其
合同义务,将无权请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则须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