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房地产的各类
纠纷处理问题,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和解决。总体上来说,可以考虑采取以下两个基本途径:第
一,当涉及到所有以房屋作为标的物的
房屋所有权确认、
使用权、买卖、租赁、典当、
抵押等
民事行为引发的纠纷时,或者与这些房屋的关联性较强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时,
当事人都有权利直接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第
二,如果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因为
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产生了纠纷,并且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那么就应该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如果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他们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天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预售
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
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
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