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房屋交付延迟时间长达一整年这一严重状况,
购房者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具体来说,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开发商发送交付催告信函,这样能够更加明确地阐述
立案的主题核心,以此督促对方尽快履行房
产权属的交接职责,并对于
逾期交付所引发的
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
赔偿等相关事项进行商谈与协商;若是在接下来的三个月的规定期限之内,开发商依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程序进行操作,亦不能提出任何具有合理性的解释或理由进行说服,那么身为购房者就有权考虑行使解除合约的权利,要求开发商返还之前支付的所有购房款及与其有关的
逾期利息费用,同时也必须对因他们的
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