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这笔款项是不予退还的。但是,若出现以下特定情形之一,则仍然有可能得到退还:
首先,若双方均严格遵循约定并诚实守信地履行了各自义务,那么
定金应被视为已充抵相应的价款,或者全额退还给相关
当事人;
其次,倘若遇到因特殊原因而导致无法顺利
签署合同的情况,或者是由于对于协议及
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尚未达成共识,进而导致无法正式签约且责任并不归属于任何一方的情况,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所支付的定金便可以全部获得退还;再次,如果仅仅是由于出售房屋的一方单方面
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所支付的定金有权要求对方进行双倍退还;
最后,除了上述几种情况之外,其他与定金相关的事宜都是无法退还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
债务人履行其
债务时,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被收回。若给
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则应当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