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购房过程中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买方应遵循签署的购房合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对照,然后针对发现的
房屋质量问题,根据法律
法规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维修及相关
赔偿费用的申请;如果因房产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标而导致无法按期交付售出,或者在售出后经权威机构检测确认房产的主体结构确实存有问题,那么买方可选择终止购买该房屋的合同,并且有权要求公司退还全部购房款。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
归责于
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
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