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屋的过程中,如若发现房产的品质出现了问题,
购房者可根据已经签署的
购房协议,严格参照其中的各项条款规范,来解决房产品质上发现的问题,并依据相关
法规,向房产开发商提出维修及相应损失补偿的要求。如果由于房产主体结构品质未能达标,进而导致房屋延期交付或出售后,经由专业技术机构的严格检测确认,确实存在严重结构性质量问题,那么买受方有权决定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
购房合同,并可能进一步要求其返还全部购房款项。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
归责于
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
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