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处于严格的法制束缚之中,若任一方
当事人逾越了这份预售合约,便必须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简而言之,商品房预售合同是由商品预售方及预
购房者双方于协议书上予以确认、认同的文件,其中,商品预售方承诺在约定的期间内将已建成的
商品房所有权转让给预购房者;作为交换,预购房者应支付预付金或部分房款,并依照既定的时间接受商品房。这种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
类别之一,受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监管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