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便被视为构成了
违约行为。此时
消费者有权据此提出违约请求,并主张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经客户多次催促后,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内完成房屋交付,并且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那么消费者将有权利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
购房合同,同时所有因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
全权负责。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完成房屋交付,尽管消费者仍然可以要求开发商对
逾期交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但却无权解除购房合同。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