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定金并不具备退还的可能性,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仍然存在多达三种可能令您获得
定金退还的机会:
首先,倘若交易各方能够严格依照约定执行交易程序,那么此时所支付的定金理应转作交易价格之部分款项,亦或是予以全额退还;
其次,如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房屋购买合同,或者在对于协议条款以及
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上无法取得一致意见,从而使得交易无法顺利进行,且这一结果并非由任何一方单独造成,那么在此情况下,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的;
最后,如果卖方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违反了交易约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双倍定金。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将无法得到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