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未具备
购房资格的情况下缴纳了
定金,原则上是可以进行退还处理的。
然而在签订住房销售相关合同时,倘若政府突然出台了新的
限购政策,使得购买者原本具有的购房资格转瞬化为乌有,此时购买者则无需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其所支付的定金亦应当予以全额返还。反之,如果购买者在签署住房销售相关合同时,政府已经出台了新的限购政策,那么购买者就需要对此承担
主要责任,其所支付的定金则可能无法得到退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
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