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时交
付定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进行退还的。例如,如果
购房者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责任,但由于非任何一方的原因而无法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因
卖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顺利执行,此时
定金便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退还;
然而,若因买方自身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定金将不再进行退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