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如下五种情况时,购
买房屋的
订金可被退还:
1.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将已经确定由
购房者认购的房屋转售予其他第三方,以致未能完成正式合约签订的,须向购房者双倍返还订金;
2.如开发商未获取相应的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合同文本,甚至由此引起合同宣告无效的,开发商需无条件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并
赔偿其因此产生的全部
经济损失;
3.如果双方仅因为对正式合同及相关
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意见不合,但与认购意向书中的条款内容无关,最终未能达成签约的,那么双方均不构成
违约行为,开发商有义务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4.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且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的,开发商亦应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5.若因非由双方
当事人共同过错引发的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的,卖方应无条件地返还买方支付的订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