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相关
纠纷时,
购房者有权选择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解决。在协商无果且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依据合同中的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行使
退房和
退款的权利,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如果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进行有效沟通或协商失败,购房者也可以通过
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请求对方退还房屋及款项。
合同解除,是指
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
当事人的约定,依法终止
合同效力的行为。一旦签订了合同,便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