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
逾期交房的日期起算,按照合同约定应自交房
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此承担
违约责任。对于经过
购房人催促仍未在预定时间段内交付房子的情况,购房者有权选择
退房,同时向开发商提出
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