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购房过程中,某些住房项目可能会出现令人困扰的“烂尾”现象,因此购房者面临着与银行进行协商以停止贷款支付,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停贷判决的选择。在此过程中,购房者无需担心会对自身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
然而,若购房者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停止贷款支付,则将面临如下严重后果:
首先,个人信用记录将遭受损害,这将直接影响到未来的各类
贷款申请。一旦发生房贷
逾期,贷款机构便可查阅到相关逾期还款记录。对于那些
严格执行规定的银行而言,即使仅逾期一日,银行亦有权将此逾期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
征信系统。一旦逾期记录进入该系统,将对未来用户申请
信用卡或其他贷款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导致贷款额度大幅下降。
其次,逾期行为还将引发相应的罚款和
滞纳金。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房贷出现逾期,银行便会致电催促
借款人尽快还款,且只要逾期还款便会产生罚款。各家贷款银行的罚款标准不尽相同,通常在原有
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增加30%-50%。
最后,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行动。
根据房贷合同中的
违约条款,若借款人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银行有权要求其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如若购房者未能按时还款达三个月之久,银行将依据
借款合同和
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届时,法院将采取
财产保全等
强制措施,冻结
贷款人和
担保人所有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并查封已
抵押或
质押的资产。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