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初始登记的整个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由开发企业自主提出申请;
其次,当商品房工程完工之后,开发企业需要向特定的登记机构
递交所有相关的文件资料;
再次,在收到登记机构下发的收件凭证后;
最后,待初始登记手续全部完成,业主支付了相应的
契税和维修基金等费用之后,开发商将协同业主共同提交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并附上所需资料;经过严格审查后,
符合条件者便可领取房产所有权证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
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