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若合约仅就违约方所需缴纳的
违约金做出了概括性的陈述,并未详细说明
违约责任比例或金额,且相关法律也未对此类违约金所适用的比例或金额做出明确规定时,此时,我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阐述的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基本理念与原则来进行规范。一般而言,合约中约定的违约金最高限额不应超过受损方实际所遭受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然而,如果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均可依法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适当提高或降低违约金。
根据具体情况,违约金大致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以及约定违约金两类。
其中,法定违约金是指由特定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其适用情形、比例或金额的违约金;而约定违约金则是指由合同双方
当事人在
签订合同时自行商议决定其适用情形、比例或金额的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