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因
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并导致
购房者决定
退房的情况下,通常开发商会直接退还所收的
定金给到购房者。若开发商未按规定执行,那么购房者有权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
此外,若开发商在销售房屋过程中无法出示“五证”全套资料,这本身即构成了
违法行为,在此种情况下,购房人均可直接向该开发商发起解约诉求,以期成功取回已支付的定金款项。
最后,如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或
购房合同时,对退
订金的相关条件有所明确约定,只要满足退订金的具体条款,便可根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收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