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住宅房屋时,如果实际面积与合约规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小于或等于3%,则应以实际测量的结果为准进行结算;
然而,若误差超过了3%,那么作为买方的您就有权利选择终止合同,此时卖方需要将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退还给您;反之,如果您决定继续
履行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卖方按照面积误差的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向您支付两倍的差额。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