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流程中,针对
定金退还事宜的处理方法如下所述:倘若向卖方支
付定金的买方能够依照先前约定严格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其预先支付的
定金便可以得到全额偿还或者用于抵扣应付总价;与此同时,如果卖方未能按约执行,致使其自身陷入违约风险之中,则应当将之前收取的定金双倍返还给买方,以此彰显公正公平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