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房地产纠纷的
诉讼费用方面,可以根据争议标的数额的大小进行缴纳。若争议款额未满人民币10,000元,则需按照每宗50元的标准支付;若超过10,000元但未满50,000元,超出部分将按照4%收取;若超过50,000元但未满100,000元,超出部分将按照3%收取;若超过100,000元但未满200,000元,超出部分将按照2%收取;若超过200,000元但未满500,000元,超出部分将按照
1.5%收取;若超过500,000元但未满1,000,000元,超出部分将按照1%收取;若超过1,000,000元,超出部分将按照0.5%收取。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