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发商拒绝退还
购房者房屋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若未满足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解除条件,购房者无权单方面决定
解除合同,除非得到开发商的正式许可;
其次,如果合同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或者可被撤销的瑕疵,购房者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程序,通过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购房者擅自解除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