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虚假广告及
欺诈行径存在质疑,您有权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递交书面的
申诉书;若问题涉及到严重的
合同诈骗行为,您应当考虑向相应的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直接采取法律手段,将案件提交至法院审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因受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属于
可撤销的范畴,因此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双方
当事人均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来决定是否解除该合同,或者由遭受欺诈损害的一方请求人
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
合同效力予以撤销或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
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