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租约规定,若租赁期限尚未达到半年即提出解约,应视为违约行径。当
租赁协议尚未到期之时,
承租方如单方面宣布解除租赁关系,则须依照租赁协议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若在租赁协议中并无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那么承租方需对出租方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
然而,倘若双方
当事人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便可避免违约现象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租赁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若有任何一方出现
违约行为,均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公正裁决。违约行为,即是指
合同当事人未能
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乃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素,若无违约行为,自然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