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即构成了
违约行为,您有权向其追究相应的
违约责任。如经合理催告后仍无法在三个月内完成交付并且未提供适当解释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解除与相关
购房合约,所有因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应由开发商
全权负责。
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按时交付房屋,尽管买方无法选择解除合约,但他们仍然有权要求开发商对
逾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各项损失进行
赔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