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北京市商业用房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
法律纠纷中,有关
律师费用的负担划分问题,其具体答案往往要取决于该案的具体情况以及涉案双方在事前达成的相关协议内容。若无任何明示或默契的约定存在,依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律师费用的负担往往应由
败诉方承担。
然而,当
胜诉方提出要求败诉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时,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裁定是否支持此项请求。若法院最终决定予以支持,则败诉方需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到
侵权行为等因素,律师费用的负担问题也有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
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
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
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
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