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
借名买房”这一行为并无不妥之处。借名买房,通常是指利用父母、儿女或其他非直接关系人士的身份进行
购房活动,而购屋所需的资金则由实际购房者承担。在房地产领域中,不动产
物权的归属以物权登记为依据,因此,即使名义
产权人未经实际产权人的许可擅自出售该房产,并且买家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购买的,实际产权人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
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