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购房者支
付定金后欲解除
购房合同的情况,其
处理方式应首先依据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予以处理。若在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则
当事人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寻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若调解结果未能令当事人双方均感到满意,可以进一步向法院提
起诉讼。
此外,购房者亦可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
诉讼。若经查证属实,卖方存在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所支付的
定金;反之,若系购房者自身违约,则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
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
违约金或者
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